2006年1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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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必多个“除外”
潘杨

  日前召开的南京市纪委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相关决议,规定在本市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中,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,招商引资和重要接待活动除外。
    时下,我们一些单位和部门,无论下什么禁令,都喜欢加上个“除外”,这样一来,有些人就会钻“除外”的空子,于是就会经常出现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的尴尬场面,明明工作日里单位几个同事在一起饮酒,也说成是陪外商喝酒,这样一来,禁酒令也就形同虚设,“除外”成了一些人的挡箭牌。笔者以为,各地各部门在下各种禁令时,不妨把“除外”拿掉,既然是禁令,就该大家一样遵守,不能有例外,惟此才能使禁令有禁必止。